******有限公司环己酮装置副产5万吨/年环已烷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环己酮装置副产5万吨/年环已烷技改项目位于菏泽市东明县工程塑料产业园内,具体地理位置位于N35.23200°、E115.13164°附近。利用现有环己酮装置副产环己烷进行生产,新增导热油系统、脱氢反应单元、粗苯精制单元、氢气提纯单元、压缩机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以现有环己酮装置副产环己烷为原料,再催化剂和一定温度下进行脱氢反应,产生的粗苯和氢气经过冷却、气液分离、纯化后制成苯和氢气,产生的苯送环己酮装置作原料,产生的氢气一部分作为双氧水装置的原料、一部分作为环己酮装置的原料,不进行销售和存储。项目建成后,年产苯46000t/a、氢气2800t/a;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时间8000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s/1uxPD69cTZBH2kpj5w3YDbg?">******/s/1uxPD69cTZBH2kpj5w3YDbg?
提取码: yhm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地址:东明县工程塑料产业园东明旭阳现场厂区
联系人:油总
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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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