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及安装、自动化)四标段至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3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估算投资181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安装、自动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2.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 5.58 万亩,其中新建 0.74 万亩,改造提升 4.8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3?一标段: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实际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交货期限:按施工需求供货,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标段至八标段计划工期:438日历天(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九标段监理服务期限:438日历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9个标段。
一标段:河西、石狮、兴隆片区管材采购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河西、石狮、兴隆片区软管及滴灌带及安装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河西、石狮、兴隆片区过滤设备及安装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河西、石狮、兴隆片区阀门及安装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河西、石狮、兴隆片区水机、电气设备及安装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标段:河西片区自动化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标段:石狮片区自动化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标段:兴隆片区自动化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标段:同心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及安装、自动化)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二标段至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六标段至八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九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9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同一单位的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4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不见面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参与开标活动并完成开标解密;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交易平台有关事项,根据选择交易平台情况,由招标人自行填写)。(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咨询******有限公司,客服电话:******11,0951-******。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200000.00元整;二标段至九标段:根据《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四标段至六标段:2025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改革局,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同心县农田建设中心
地******农村局办公楼
联 系 人:赵俊 ??????????????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区20号办公楼401(复式)室
邮编:750001
联系人:马佳龙
联系电话:******
202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