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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8-2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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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已经由******委员会******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医院,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111号 2.2工程规模:1.公共环境改造:停车场建设、内部道路整修等;2.内部改造:门急诊、病房楼、临床检验中心改造等;3.设备采购:CT(256排以上)、检验病理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001001 ******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 本次主要改造内容是:专家楼改为检验中心,室外场地改造(含道路、停车场、入口人车分流、中医文化长廊景观、运动场地进行翻新)等,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如有)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与设计有关的报批与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含设计交底、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专项方案咨询及设计等)、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75.0
2.5付款方式:设计人中标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方案设计完成经甲方确认后,付至合同价的30%,总图通过规自局签批,付至合同价的4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付至合同价的60%,提交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价一次性付清剩余设计费。 发包方随时有权利终止本项目,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款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5  6 - 2025  8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在17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宿舍楼)装修设计业绩  

有效期自 2020   1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28日16时30分至2025年09月03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信业绩部分:  20  

设计方案部分:  70  

投标报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t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信誉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类似项目指: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在1700万元(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宿舍楼)装修设计业绩。

有效期自 2020  1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要求。

2)此处的类似项目业绩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类似项目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即同一业绩不得分。

企业获奖(3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3分,省级奖项的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得1分。

注:(1)国家级奖项是指部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家级相关建筑学会/协会颁发的装饰设计类奖项;省级奖项是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建筑学会/协会颁发的装饰设计类奖项;市级奖项是指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市级相关建筑学会/协会颁发的装饰设计类奖项;  

2)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如获得了

不同的奖项,在计分时不重复计分,仅按高分计取1次;

3)获奖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要求):如提供的获奖证明不能体现获奖项目为设计项目的,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4)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若获奖证书未体

现日期,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

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2分;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

绩(5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得1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得1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得1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得1分。

(5)装饰专业负责人: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得1分。

注:(1)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

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不提供专业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专业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聘用证明的)或者提供的专业负责人(不含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要求的该专业负责人不得分。

2)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2.2.4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体思路设计

4分)

对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对设计思路分析

表述清晰,内容切实。

3<优秀4分;2<良好3分;1<一般2 

分;0≤差≤1分。

项目设计概况,对招标项目的理解(6分)

1、工程概况描述清楚,对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

的定位、特点理解深刻、到位。

2、结合项目所在地的文化、建筑特色及故事策略

设计应用对整体装修、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进行总体阐述。

3、对项目现状进行初步分析,预判项目施工问题,提出相应方案。

5<优秀6分;3<良好5分;1<一般3 

分;0≤差≤1分。

平面规划(10 分)

1、与项目定位和平面契合和可行性。

2、布局流线分析图清晰,方案合理。

3、建筑功能齐全、后场区域配套完善。

4、确保布局合理,功能完备。

7<优秀10分;5<良好7分;2<一般5 分;0≤差≤2分。

设计方案

30分)

 

1、装饰构造美观、实用、色彩、质感搭配协调。

2、符合现场实际情况,重点空间(检验中心楼、室外景观提升、道路改造)需要有效果表现的,提供相应的效果图。

3、专家楼改造为检验中心楼,重要功能须完备,及材料描述,材料使用符合现实要求。

22分<优秀≤30分;15分<良≤22分;7分<一般≤15分;0分≤差≤7分。

经济指标

5分)

估算内容齐全,计算正确,总造价能较合理的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费用,性价比最佳。

4<优秀5分;3<良好4分;1<一般3

分;0≤差≤1分。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

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4<优秀5分;3<良好4分;1<一般3

分;0≤差≤1分。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优秀≤5分;3<良好4分;1<一般3

分;0≤差≤1分。

合理化建议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合理化建议;

4<优秀5分;3<良好4分;1<一般3

分;0≤差≤1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1,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0.2,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4(4)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111号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40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人: 申先生
电话: 0523-******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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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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