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4,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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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需求描述 处理器:国芯机身内存(ROM):256GB运行内存(RAM):8GB操作系统:HarmonyOS 4.2机身重量:约510g(含电池)机身尺寸:260.98mm×177.26mm×6.2mm 电池:8800mAh(典型值)屏幕尺寸:11.5英寸屏幕类型:IPS屏幕色彩:1670万色分辨率:2800 x 1840屏幕像素密度:291 PPI摄像头:后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 前置摄像头:800万像素认证:型号核准(中国)、CCC(中国)、航空运输鉴定、节能、中国环保等级CQC、RoHS认证(中国)、德国莱茵硬件低蓝光认证、德国莱茵无频闪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为保障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响应文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 4,000.00 元 | 6(台) | 24,000.00 元 |
- (1) 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为保障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6-16 10:3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6 12:3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否
- (一)交付时间:中标后3日内。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重庆市第四托儿所
- 联系人:邹倩
- 联系电话:******